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西新余国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国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新余国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8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79,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金到账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11 月
制度。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有效期结束之日(即
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鉴于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实施期
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满足如
下条件的投资产品:
或用作其他用途;
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
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含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
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
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
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财产品购买协议中明确安全性高的要求;
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通过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
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新余国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余国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捷 阳 静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