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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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作为哈尔
 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三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股票(以下简称“首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
 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哈三联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2 号文)核准,2017 年 9 月 12 日,公司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7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8.07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5,349.4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337.5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90,011.90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
 方监管协议。
     根据《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
序号        项   目       实施主体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额
                                               拟投入
序号          项   目    实施主体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额
        合   计         -          129,491.50     90,011.9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
 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67,370.40 万元(含理财收益 7,828.67 万元、利息
 收入 846.2 万元)。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
 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
 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投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
 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
 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五)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
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七)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
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的决策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
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安信证券认为:
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哈三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杨苏              温桂生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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