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京晓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审议的《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宗刚、周展、石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