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剑智能: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
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
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
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独立董事:赵英敏、缪兰娟、李旺荣、胡弘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越剑智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