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 13 个交易日中已有 1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新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85 元/股)的 130%。
若在未来 17 个交易日中,公司股票有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即 31.01 元/股),将触发“新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
条款。届时根据《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
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
者部分未转股的“新星转债”。
一、“新星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 号”文核准,公司于
行总额 59,500 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 号文同意,公司 59,5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债券代码“11360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新星转债”
自 2021 年 2 月 19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的初始价格为 23.85 元/股。
二、“新星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
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13 个交易日
中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新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85 元/股)
的 130%。若在未来 17 个交易日中,公司股票有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即 31.01 元/股),将触发“新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新星转债”。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触发“有条件
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新星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
资风险。
四、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9891365
邮箱:ir@stalloys.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