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1-075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83 号)核准,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公司尚处于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相关议案。鉴于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需要,根据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担任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和中泰证券签订了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上市之保荐协议,中泰证券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
行尽职推荐并持续督导公司履行相关义务事宜。
根据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
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
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泰证券承接中信建投证券
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委派戴菲女士、万年帅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项目的保荐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
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并承接中信建投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
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信建投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简介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一、中泰证券简介
中泰证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前身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整体
变更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6 月,中泰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
券代码为 600918.SH。目前,中泰证券注册资本为 69.69 亿元。中泰证券于 2006 年 5
月获得保荐业务资格,并由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的规划和实施。
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资质齐全,具有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股权融资,
以及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并购重组、创新融资及市值管理财务顾问等业务资质,
可为客户提供综合性专业金融服务。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戴菲女士: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
员会执行总经理。2008 年从事投资银行工作,负责或参与了韦尔股份公开发行可转
债、保隆科技 A 股 IPO、华贸物流 A 股 IPO、金隅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物产中大
非公开发行股票、紫天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华贸物流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物产中大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并募集配套资金、三维化学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金字火腿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万年帅先生:保荐代表人、律师,法律硕士,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委员会副总裁。2016 年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参与了精研科技可转债、华胜天成
非公开发行股票、名轩可交债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