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公告编号:2021-090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直接送达、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
发出。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超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财务
报告部分财务数据、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部分财务数据、2018 年年度财务报告
部分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半年
度财务报告部分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创业板上市公司
业务 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监事会建议董事会高度重视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责成管理层加强公
司内部管理,避免定期报告更正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与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