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维通信: 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0-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
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三)2019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将本次获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第三
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并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披露《关于第
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
  (七)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调整为 23.87 元/份。
  (八)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第三期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23.77 元/份。
  (九)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和数量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5 亿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6,393,638,346.03 元,未
达到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要求的业绩考核目标,相
应的 1,000 万份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根据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
上述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1,0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的行权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鉴于前述行权期限已
届满,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尚有 530 万份股票期权未行
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将对上述已授予未行权的 53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 1,530 万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三期股权
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000 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员工及管理
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
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同意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530 万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在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注销原因、数量及相关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和数量等相关事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信维通信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