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OA办公系统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10月
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珍香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
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是基于湖
南泽天智航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存在股权纠纷且短时间内无法形成明确的结果的
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不会对公司
正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