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制药: 关于部分董事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异议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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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部分董事对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异议说明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1-090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对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异议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现将董事对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异议说明公告如下。
  一、肖义南独立董事的弃权理由
  自 2021 年 8 月至今,董事冯彪及本人多次向公司提交议案,提议对公司第
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同任期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三方审计,公司
对康慈医疗的投资发生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内,在三方审计未完成前本人
无法就该事项及公司 2021 年三季报发表意见。
  二、冯彪副董事长的反对理由
其 18.55%的股权,名下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在短暂开业后已停业两年有余且,
投资存在全额损失可能,本人认为新一届董事会应做出详细说明。
审计的议案》的议案,但公司董事会不安排上会。在未对上任董事会及高管完
成离任审计前,本人无法为其任职期间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发表意见。
  三、公司对董事异议说明的回复
  针对两位异议董事,公司董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4.3.25 修订)》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 以上董事
                  关于部分董事对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异议说明
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单独或合并持有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提议时。两位董事提交的建议或者提案仅有个人签字同意提议,不符合上述《董
事会议事规则(2014.3.25 修订)》规定的情形,不符合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条
件。公司董事会也提醒了两位董事要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2014.3.25 修订)》
的相关规定提交提议。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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