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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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利润分配相关事宜。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已经完成,经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574.59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922.20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92.22 万元。
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5,399.25 万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
司拟调整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413,020,54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本次利润分
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二、相关审议情况
  调整后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
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已经完成,调整后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意愿、目前行业特点、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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