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0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拍卖的进展
暨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鸿孜”)持有的 8,646 万股公司股份已过户至江苏伟伦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伟伦”)名下。
本次变动后,江苏伟伦合计持有 129,619,343 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
总额的 29.97%,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江苏伟伦,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变更为朱恩伟先生。
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鸿孜此前持有的宏达新材
股票 8,646 万股已过户至江苏伟伦名下。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股东上海鸿孜此前所持有的全部 8,766 万股公司股份因其与江苏伟伦
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被法院执行,后经两次拍卖,竞买人 徐逸拍得其中
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等相
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接到股东江苏伟伦通知,获悉其收到法院《执行
裁定书》,经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上海鸿孜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 8,646 万股作
价 343,764,960 元抵偿上海鸿孜所欠被执行人江苏伟伦债务。被执行人上海鸿孜
持有的宏达新材 8,646 万股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受让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时起转移。详情请见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裁定暨公司控制权
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前持 本次变动后持 股份冻结总
股东名称 前持股比 后持股比
股总数(股) 股总数(股) 数
例(%) 例(%)
江苏伟伦投资 43,159,343.00 9.98 129,619,343.00 29.97 0.00
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鸿孜企业 87,660,000.00 20.27 1,200,000.00 0.28 1,200,000.00
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苏 11 执 171
号之二]及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上海鸿孜持有的公司
本次变动后,江苏伟伦合计持有 129,619,343 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
总额的 29.97%),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江苏伟伦,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变更为朱恩伟先生;本次变动后,上海鸿孜名下仍有 1,200,000 股公司股份(占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0.28%),该部分股份将根据此前拍卖结果过户至竞买人徐
逸名下,前述过户完成后,上海鸿孜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受让方暨新控股股东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266131172X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扬中市新坝镇新政中路 1 号
注册资本:8696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恩伟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朱恩伟先生持有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查询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显示江苏伟伦持
有 129,619,343 股宏达新材股份,占总股本 29.97%。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方将依法披露权益变动报告等材料。本次股权变动是否可能触及要约收购义务尚
需江苏伟伦与其关联方核实确认是否可能存在一致行动人等情况,若存在相关情
况,公司与江苏伟伦将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
项未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月 31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现上海鸿孜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均已被拍
卖、抵偿,上海鸿孜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导致《股份转让协议》存在无法
继续履行的风险。公司将提示并督促交易双方尽快确认后续计划并及时披露。
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名单》。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