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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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135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
步维护公司的价值及股东权益,拟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 3 个月,
延长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
容未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公告编号:2020
-128)及 2020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约定,因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
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90 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2021 年 1 月 5 日、2021 年 2 月 2 日、2021 年
月 9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1,258,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84%,最高成交价为 11.8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87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 98,660,758.40 元(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说明
   公司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推出回购方案后,根据整体资金规划
积极履行回购承诺,但由于受定期报告窗口期、公司资金安排计划以
及回购期间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未能在原
定实施期内完成回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维护公司的价值及股东权益,拟对股份回购实
施期限延期 3 个月,延长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
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结
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对股份回购期限进行的延期,有利于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期
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
提升公司价值,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推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回购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同意公
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
险;
法律法规,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应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程序,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
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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