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转让部分股份至资产管理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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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1-056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转让部分股份
           至资产管理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闽光)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
团)的全资子公司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三化公司)因资产管理需要,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向三钢集团设立
的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 9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三化公司设立的兴
证资管阿尔法科睿 9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转让三钢闽光股票合计
成三钢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的增持。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
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持有三化公司 100%股份,三化公司
系三钢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截止本披露日,三化公司持有本公司
公司的《关于拟大宗交易三钢闽光股票的告知函》,其计划于近
期将所持有的三钢闽光股票 26,260,000 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
转至:1.三钢集团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
管阿尔法科睿 9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转让股份为 13,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356%;2.三化公司委托兴证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 9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转让股份为 13,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356%。
此次转让不构成三钢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的减持,亦不构成三
钢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的增持。
  二、股份转让计划主要内容
管理计划、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 9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份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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