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96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 名,代表
股份 297,348,8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71%。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244,862,422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3.6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2,486,3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912,9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38,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反对 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3,9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反对 19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限售期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决议有效期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9)上市地点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募集资金用途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析报告》;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居建平及张红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决议;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