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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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
华永道中天)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
天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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