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
月25日收到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华融”)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964,603,777股的6.1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2.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减资
等股本变动事项,对应的数量、比例进行相应调整)。中国华融承诺:连续90日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则不减持。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中国华融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本公司完成上市并在相关法规
和文件规定的限售期满后,在国家有关债转股股权减持政策以及国有金融机构转让
上市公司股权有关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根据证券交易的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减持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直至持股比例降低至7%的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华融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
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四、其他相关说明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后续的信
息披露义务。中国华融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规
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