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 嘉澳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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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明确公司价值分
配导向,建立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体制,根据《公司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三、薪酬、津贴标准
  以上人员的薪酬、津贴标准如下:
  年度津贴是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工作的唯一报酬,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由董事会
决定,按年发放。除年度津贴之外,独立董事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其他收入或福利。
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时的通讯费、差旅费等办公费用,比照公司制度中,高级管理
人员待遇执行。
监事不在公司领薪。另增加调研补助费。外部董事、监事因履行职务时的通讯费、
差旅费等办公费用,比照公司制度中,高级管理人员待遇执行。
监事不以董事、监事的职务发放津贴,按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和目标责任状考核情
况给予报酬,分每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年终奖金三部分组成。
  (1)每月基本工资:
  按照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确定每月工资,每月工资平均具体由董事会核定。
 (2)绩效工资:
 根据个人日常工作情况,每年进行绩效考核,绩效工资每年年底发放。
 (3)年终奖金:
 针对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初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填报
年度目标,并经过公司经理层会议确定签署的目标责任状为基础,由公司考核部与
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其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定。
  四、其他
对薪酬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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