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化工: 独立董事对氯碱化工十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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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精神,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现就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
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等业务本着市场化的原则,遵
循公平、合理、公正和平等互利的定价原则。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锦山     赵子夜   曹贵平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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