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133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将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安排再次提示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持续督导机构、聘请的律师及有关会务人员。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议案 1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请见 2021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
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股权
登记日”17:30 前送达到公司。邮寄地址、电话请见“4、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静、高智超
联系电话:0310-8859023
电子邮箱:cgsw@cn-cg.com
传 真:0310-8851655
联系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晨光路 1 号证券部办公室
为保障参会股东的健康,积极履行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义务,请各位参加现场
会议的股东提前查询路途各地疫情防控要求,遵照执行并做好自身防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提示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或单位)出席晨光生物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 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备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
“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备注 2:如果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
定进行表决: (是或否)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