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1-053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
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
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
计师1645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注
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安永华明2020年
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 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
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44家。
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
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复核 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等。
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菲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06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1
年开始将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报告,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枫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02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
告,所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复核人谢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收费系安永华明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审计工作的繁
简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
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为23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
增长超过20%,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审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增加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正中珠江”),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1年,正中珠江在执业过程中
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
在此公司对正中珠江表示衷心感谢。
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进行了综合评
估及审慎研究,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
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事先与正中珠江及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
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
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安永华明关于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相关资料,认为安永华明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
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1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安永华明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且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
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
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公司基于实际发展
和需求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聘
任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安永华明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进行了专业判断,认为:安永
华明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职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
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