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态度,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
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
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梁桂秋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梁桂添先生、张杰锐先生、
林立女士、张文斌先生及宋丽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游泳先生担任公司财
务总监,林立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聘请王平等女士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认为:
和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规定,具备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资格和能力。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曾江虹 刘卫兵 龙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