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 飞马 公告编号:2021-09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目前,本公司重整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本公司、管理人、重整投
资人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以及有关方积极推
进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中,不存在执行实质性障碍,
后续将根据执行进展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飞马
国际”)于前期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关于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7),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
裁定受理了对本公司重整的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本
公司重整管理人。2020年12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飞马国际重整程序,详见《关于法院裁定批
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目前,公司重整处于《重整计划》
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公
司《重整计划》的执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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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后,管理人、公司、重整投
资人新增鼎公司以及有关方积极推进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截至目前,公司重整
计划载明的执行完毕标准事项的执行进展情况如下:
债资金5,000万元及偿债借款2亿元已支付完毕。
执行进展情况: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5,000万元
偿债资金和1.5亿元偿债借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并于2021年1月15日将剩余5,000
万元偿债借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已满足本事项确认执行完毕条件。
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已经支付完毕,尚未符合支付条件的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已经
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执行进展情况:应当支付/提存的相关费用款项已支付或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已满足本事项确认执行完毕条件。
偿方案提存的股票已经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执行进展情况:有财产担保债权已经提存股票至管理人账户,已满足本事项
确认执行完毕条件。
执行进展情况:职工债权已全额清偿或提存至管理人账户,已满足本事项确
认执行完毕条件。
分配的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已经分配完毕,或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执行进展情况: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转增股票已分配予债权人或已提存至管
理人账户,已满足本事项确认执行完毕条件。
资人受让的股票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账户,或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注:根据
《重整计划》的规定,飞马投资和黄壮勉先生分别按照50%的比例无偿让渡其持
有的公司股票,由新增鼎公司有条件受让。)
执行进展情况:①飞马投资让渡的50%股票,已于2021年6月10日划转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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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鼎公司名下,飞马投资让渡50%股票事项已执行完毕;②黄壮勉先生让渡50%
股票事项,目前尚在密切推进中。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主要事项为黄壮勉先生让渡50%
股票事项。管理人、公司、新增鼎公司以及有关方将根据《重整计划》积极加快
推进黄壮勉先生让渡50%股票的划转,后续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
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项尚在执行中,其他主要执行工作已经完成,继续执行《重整计划》有利于维护
公司、债权人、股东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深圳中院裁定延长公司重
整计划执行期限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及时进
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通过重整程序受让的飞马国际股票自完成过户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二、风险提示
《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
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不能顺利实
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
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
称不变,仍为“*ST飞马”)。公司将在执行完成《重整计划》约定的有关标准事
项后及时向深圳中院申请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在符合有关条件和
要求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风险警示事宜,后续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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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及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关注并
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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