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2021年10月)

证券之星 2021-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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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
管理,规范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征集投
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
享有征集投票权的组织或人员在征集公司股东对议案的投票权
时,以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按照本细则规定的
内容与格式向公司股东发出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要约行为。
  第三条 征集投票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享有征集投票权的主体
  第四条 下述组织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
上的投票权: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的独立董事;
                   -1-
  (三)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第五条 以公司董事会的名义征集投票权,必须经全体董事
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并公告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征
集投票权时,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股东可
以采取单独或联合的方式,征集投票权。
  第六条 征集人和接受征集投票权的股东,对征集、委托投
票行为和与征集投票权有关的所有公示材料,负有真实、准确、
完整及合法有效的责任,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第三章 征集投票权的方式及基本内容
  第七条 征集人在征集投票权时,应当以公开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征集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
细则的要求,制作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第九条 征集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本
细则的要求,制作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并在规定的期间内刊登
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接受征集投票的股东,可以从媒
休上复制或直接向征集人、公司索取征集投票权委托书,进行填
写和签署。
  第十条 征集人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应当详细说明征集投票的
方案,该方案中应当含有股东在委托征集人进行投票时的具体操
                -2-
作程序和操作步骤。
  第十一条 征集人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或国家公证机关,对
征集人资格、征集方案、征集投票权委托书、征集投票权行使的
真实性、有效性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的法律意见。
  第十二条 召集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提
示性公告(如有)中援引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公告。
  如征集投票人仅对部分提案征集投票权,召集人应当明确披
露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
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如未对该等提案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
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并进行特别提示。
     第四章 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
  第十三条 股东作为征集人的,应当至少于股东大会召开前
十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其
他召集人,应当至少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十五日,在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应当包
括如下内容:
  (一)征集人的声明与承诺;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征集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
当披露其名称、住所、联系方法、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如有)、
前十名股东及其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基本财务状况、是否与公
             -3-
司存在关联关系等;征集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披露其姓名、住址、
联系方法、任职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
  (三)征集投票权的目的及意义;
  (四)本次征集投票权具体方案(含征集对象、征集时间、
征集详细程序、被征集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
  (五)每一表决事项的提案人;
  (六)表决事项之间是否存在相互关系或互为条件;
  (七)征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等相互
之间以及与表决事项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
  (八)征集人明确表明对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及其理由;
  (九)征集人在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中应明确表明自己对某一
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并且明示被征集人应当与自己的表决意见
一致的,被征集人应当按照征集人指示表明表决意见;征集人在
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中明确表明自己对某一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
的,但不要求被征集人应当与自己的表决意见一致的,被征集人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明表决意见;
  (十)征集人聘请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或国家公证机关的名
称、住所;经办律师或公证员的姓名、具体的通讯方式。
  第十四条 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有
              -4-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五章 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的格式与内容
  第十五条 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填写须知;
  (二)征集人的姓名或名称;
  (三)征集人的身份及持股情况;
  (四)该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五)征集人应当在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中按自己选择的实
际情况作好明确指明被征集人应如何投票方为有效的格式设计:
当征集人明确表明自己对某一表决事项的投票态度的,并且明示
被征集人应当与自己的投票态度一致的,被征集人应当按照征集
人指示表明投票态度方为有效;当征集人在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中
明确表明自己对某一表决事项的投票态度的,但不要求被征集人
应当与自己的投票态度一致的,被征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
明投票态度;
  (六)列示每一表决事项内容及同意、反对或弃权等投票表
格,供股东选择;
  (七)对股东大会可能产生的临时提案,被征集人应向征集
人作出如何行使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5-
  (八)对于未作具体指示的表决事项,被征集人应明示征集
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
  (九)对选举董事、监事的委托书必须列出所有董事候选人
和监事候选人的姓名,并按照累积投票制规定的投票方法进行投
票;
  (十)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的送达地址以及送达地的邮政编
码和联系电话;
  (十一)征集人应当亲自行使征集投票权,不得转委托;
  (十二)委托行为的法律后果;
  (十三)委托书签发的日期和有效期;
  (十四)被征集人签章。
     第十六条 被征集人出具的委托书与下列附件同时使用、且
经公司股东大会签到经办人员与公司股东名册核实无误后方为
有效:
  (一)被征集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被征集人身份证和股东
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持股凭证;
  (二)被征集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被征集人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
卡复印件、持股凭证。
                -6-
  第十七条 被征集人的委托书及其附件,需不迟于股东大会
召开前二十四小时送达(可以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委托专人或
以其他可以签收确认的方式)至征集人聘请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或
公证机关,由其签收后进行统计、见证,就被征集人人数、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及明细资料等事项出具律师见证书或公证书;
征集人应当亲自携带征集到的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或见证意见
参加股东大会。
  第十八条 征集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与公司聘请见证股东大
会的律师事务所,应为不同律师事务所。
  第十九条 征集人出席股东大会时,应持下述相关文件按照
规定办理签到登记。
  征集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出示和提供身份证、股东证券账
户卡;征集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的,需出示和提供《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委托书、股东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必备资料;征集人
为公司董事会的,需出示和提供董事会授权委托书;征集人为独
立董事的,需出示和提供身份证。
  第二十条 征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征集投票权时,应同
时提供被征集人的委托书附件、其聘请委托律师事务所或公证机
关出具的见证意见书或公证书,并按照规定办理签到登记后,方
             -7-
能行使征集投票权。
  第二十一条 股东大会结束时,征集人所持有的投票授权委
托书原件及附件等参会依据性资料,由公司连同股东大会会议纪
录、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册等会议文件一并保存。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8-
附件
                 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
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积极参与公司管理,规范中兵红箭股份有限
规范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征集投票权行为,
司”)征集投票权行为,根据《公司法》等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兵
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四条 下述组织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股东征    第四条 下述组织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股东征
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一)公司董事会;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公司的独立董事;
(三)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持有公司股份的    (三)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股东。                    东。
第五条 以公司董事会的名义征集投票权,必   第五条 以公司董事会的名义征集投票权,必
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并公    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并公
告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告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时,需取得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股东可以    时,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采取单独或联合的方式,征集投票权。      意。股东可以采取单独或联合的方式,征集
                       投票权。
第六条 征集人在征集投票权时,必须就该次   删除
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表决事项征集投票权;
接受征集投票权的股东,应当将该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全部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委托给同一
征集人。
                       第十二条 召集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及召
                       开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有)中援引征
                       集投票权的相关公告。
                       如征集投票人仅对部分提案征集投票权,召
                       集人应当明确披露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
                       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被征集
                       人或其代理人如未对该等提案另行表决将视
                       -9-
                       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
                       利,并进行特别提示。
第十三条 股东作为征集人的,应当至少于股   第十三条 股东作为征集人的,应当至少于股
东大会召开前十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东大会召开前十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发布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其他召集人,   媒体上发布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其他召集人,
应当至少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十五日,在公司    应当至少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十五日,在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征集投票权报告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征集投票权报告
书。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书。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一)征集人的声明与承诺;          (一)征集人的声明与承诺;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征集人为法人的,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征集人为法人或
应当披露其名称、住所、联系方法、指定信    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其名称、住所、联系
息披露媒体(如有)
        、前十名股东及其股权结    方法、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如有)、前十名股
构、主营业务、基本财务状况、是否与公司    东及其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基本财务状况、
存在关联关系等;征集人为自然人的,应当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征集人为自然
披露其姓名、住址、联系方法、任职情况、    人的,应当披露其姓名、住址、联系方法、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          任职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
(三)征集投票权的目的及意义;        (三)征集投票权的目的及意义;
(四)本次征集投票权具休方案(含征集对    (四)本次征集投票权具体方案(含征集对
象、征集时间、征集详细程序、被征集人需    象、征集时间、征集详细程序、被征集人需
要承担的后果等);              要承担的后果等);
(五)每一表决事项的提案人;         (五)每一表决事项的提案人;
(六)表决事项之间是否存在相互关系或互    (六)表决事项之间是否存在相互关系或互
为条件;                   为条件;
(七)征集人、公司董事、经理、主要股东    (七)征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互之间以及与表决事项之间是否存在利    主要股东等相互之间以及与表决事项之间是
害关系;                   否存在利害关系;
(八)征集人明确表明对每一表决事项的表    (八)征集人明确表明对每一表决事项的表
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及其理由;     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及其理由;
(九)征集人在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中应明确    (九)征集人在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中应明确
表明自己对某一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并且    表明自己对某一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并且
明示被征集人应当与自己的表决意见一致     明示被征集人应当与自己的表决意见一致
的,被征集人应当按照征集人指示表明表决    的,被征集人应当按照征集人指示表明表决
意见;征集人在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中明确表    意见;征集人在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中明确表
明自己对某一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的,但不    明自己对某一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的,但不
要求被征集人应当与自己的表决意见一致     要求被征集人应当与自己的表决意见一致
的,被征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明表决    的,被征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明表决
意见;                    意见;
                       - 10 -
(十)征集人聘请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或国家    (十)征集人聘请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或国家
公证机关的名称、住所;经办律师或公证员    公证机关的名称、住所;经办律师或公证员
的姓名、具体的通讯方式。           的姓名、具体的通讯方式。
第十六条 被征集人出具的委托书与下列附    第十六条 被征集人出具的委托书与下列附
件同时使用、且经公司股东大会签到经办人    件同时使用、且经公司股东大会签到经办人
员与公司股东名册核实无误后方为有效:     员与公司股东名册核实无误后方为有效:
(一)被征集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被征集    (一)被征集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被征集
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持股    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持股
凭证;                    凭证;
(二)被征集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被征集人    (二)被征集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供被征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人资格证明(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    表人资格证明(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
          、身份证复印件、股    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
                                  、身份证复印件、
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持股凭证。        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持股凭证。
第十九条 征集人出席股东大会时,应持下述   第十九条 征集人出席股东大会时,应持下述
相关文件按照规定办理签到登记。        相关文件按照规定办理签到登记。
征集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出示和提供身份    征集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出示和提供身份
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征集人为法人股东的,   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征集人为法人或其他
需出示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股东的,需出示和提供《营业执照》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依
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    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证券账户卡、代
份证明等必备资料;征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的,   理人身份证明等必备资料;征集人为公司董
需出示和提供董事会授权委托书;征集人为    事会的,需出示和提供董事会授权委托书;
独立董事的,需出示和提供身份证。       征集人为独立董事的,需出示和提供身份证。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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