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软件: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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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1-09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华软
件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1 号)核准,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82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613,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
民币 8,405,160.1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5,394,839.86 元。上述
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72 号)予以确认。
   二、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
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近日,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与募集
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的
设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中 国民生 银          633427068   605,394,839.86 资金归集
东华软 件 行 股 份 有 限
股份公司 公 司 北 京 中
      关村支行
      上 海浦东 发     91350078801400000882   0
      展 银行北 京
东华电 子 北沙滩支行
                                           信创鹏霄项目—
信息产 业
                                           东华鹏霄生产管
(宁波 ) 中 信 银 行 股    8110701013002155901   0
                                           理总部
有限公司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中信 城
      支行
       广 发银行 股     9550882966499200347   0
       份 有限公 司
       北 京奥运 村
       支行
      中 国民生 银               633427365    0
      行 股份有 限
      公 司北京 中
东华鹏 霄 关村支行                                 信创鹏霄项目—
科技有 限                                      东华鹏霄(青岛)
公司    平 安银行 股           15000107427550   0 生产基地
      份 有限公 司
      北 京分行 亦
      庄支行
       中 国建设 银    37150198691000002602   0
       行 股份有 限
       公 司青岛 中
       山路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归集和存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
事宜。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
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
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
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5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
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
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
期结束后效力终止。
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
所有损失和费用。
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
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
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四、《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东华电子信息产业(宁波)有限公司、东华鹏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
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信
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中关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仅用于甲方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
管事宜。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
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
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
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
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4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
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
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
效。
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
直接、实际的损失和合理费用。
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
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
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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