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一年十月
国电电力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务协议的议案;
国电电力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国电电力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共实施三次股份回购,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14,778,763 股,按照既定的回购股份
用途,上述全部回购股份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注销,公司
股份总数由原 19,650,397,845 股减少为 17,835,619,082 股,
注册资本由原 19,650,397,845 元减少为 17,835,619,082 元。
公司对《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650,397,845 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835,619,082 元。
原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9,650,397,845 股,公司的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9,650,397,845 股。
修改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7,835,619,082 股,公司
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7,835,619,082 股。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
容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
电电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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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皖能源和安徽公司资产重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战略安排,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电电力)所属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神皖能源)与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徽公司)将实施资产重组。
一、重组方案概述
北京国电电力持有神皖能源 51%股权,安徽省皖能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股份)持有神皖能源 49%股权,本次
重组将以神皖能源为主体,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最终实现
北京国电电力所属安徽区域全部电力资产进入神皖能源。重
组前后,神皖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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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组方案
第一步:安徽公司受让股权
安徽公司与皖能股份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同为国能蚌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蚌埠发电)、国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安徽公司
持有蚌埠发电 50%股权,持有铜陵发电 51%股权;皖能集团
持有蚌埠发电 30%股权,持有铜陵发电 25%股权。安徽公司
将非公开协议受让皖能集团持有的蚌埠发电 30%股权、铜陵
发电 25%股权,受让完成后,安徽公司持有蚌埠发电 80%股
权,持有铜陵发电 76%股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信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蚌埠发电净资产账面值为 216,746.88 万元,
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净资产评估值为 254,252.72 万元,
评估增值 37,505.83 万元,评估增值率 17.30%;铜陵发电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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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账面值为 99,470.41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净资
产评估值为 106,014.18 万元,评估增值 6,543.76 万元,评
估增值率 6.58%。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持股 评估 净资产 净资产 权益净资产
名称 增值率
比例 方法 账面值 评估值 评估值
蚌埠发电 30% 收益法 216,746.88 254,252.72 17.30% 76,275.82
铜陵发电 25% 收益法 99,470.41 106,014.18 6.58% 26,503.55
合计 102,779.36
注:由于四舍五入计算原因相关数值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下同)。
蚌埠发电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决
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26,516.62 万元,蚌埠发电净资产评
估 值 扣 除 利 润 分 配 26,516.62 万 元 后 ,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徽公司非公开协议收购蚌埠发电 30%股权价格为 68,320.83
万元,收购铜陵发电 25%股权价格为 26,503.55 万元。上述
股权收购价款由安徽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第二步:北京国电电力以所持有的安徽公司 100%股权作
价对神皖能源增资,皖能股份现金等比例增资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信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安徽公司净资产账面值 243,924.10 万元,采
用基础法评估结果,净资产评估值为 286,960.34 万元,评
估增值 43,036.24 万元,评估增值率 17.64%。北京国电电力
拟以所持有的安徽公司 100%股权作价对神皖能源增资。2021
年 10 月,安徽公司将向北京国电电力利润分配 11,6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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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扣除上述分红款,本次增资安徽公司 100%股权作价为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
议案》,同意按照 49%的持股比例对神皖能源现金增资
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40)。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国电电力与皖能股份对神皖能源
持 股 比 例 保 持 51% : 49% 不 变 , 神 皖 能 源 注 册 资 本 由
注销安徽公司,最终完成重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神皖能源与安徽公司资产重组,是落实公司发展战
略工作要求,也是公司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战
略思想的重要体现。整合完成后,北京国电电力所属安徽区
域全部电力资产进入神皖能源,由神皖能源全面履行管理职
责有助于战略管理的协同推进,有效对接并融入地方能源发
展规划,支撑公司发展战略落地。同时,统一管理打破区域
内部运营管控壁垒,共享区域资源,在电力营销市场中形成
合力。
安徽公司、蚌埠发电、铜陵发电评估、审计报告以及相
关公司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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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关于神
皖能源与安徽公司资产重组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70)。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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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范围
定资产贷款(包括项目贷款、项目前期贷款、项目营运期贷
款、技术改造贷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票据承兑及贴
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等金融产品及服务,国电电力及其
控股子公司可使用该授信额度;
结算网络,协助国电电力实现对直属单位的资金管理;
方案设计;
服务及“国能票 e 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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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代理业务;
业债券等金融工具;
提供不同主题的金融信息咨询服务;
证、网上银行、委托贷款等)并收取代理费、手续费、咨询
费和(或)其他服务费用;双方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
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国电电力提供个性化
的优质服务;
力提供外汇存款、贷款、结算及结售汇等相关服务。
(二)服务限额
财务公司向国电电力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
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担保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 220 亿
元,委托贷款每日余额不高于 100 亿元。财务公司吸收国电
电力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220 亿元。
(三)定价原则
行、中行、建行、交行,下同)向国电电力成员单位提供同
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国电电力成员单位提供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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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
平。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经财务公司股东会、国电电力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司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涉及对协议的实质性、重大修改,则
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经国电电力股东大会、财
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违约方在指
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约
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即终止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
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主张的权利。
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资金结算、归集、监控、服
务平台,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与其开展业务,
能充分利用平台优势,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厘定,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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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协议期限由一年变更为三年外,上述《金融服务协议》
主要条款与公司已经签署即将到期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
条款基本相同。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金融服务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关于公司
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71)。
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