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芯科技: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1-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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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
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
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
核查方式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发
布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任
何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者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1)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示时限不少于
   (3)公示方式:内部公告栏。
   (4)反馈方式:通过书面形式或者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下属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本次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
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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