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股份: 骆驼股份关于同三峡电能能源管理(湖北)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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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三峡电能能源管理(湖北)
              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
性陈述,具体的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协议涉及的装机容量等数据均为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初步规划数据,
最终实际装机量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及预期的可能性。
  ? 本次协议的签订预计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 本次合作不存在重大风险。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骆驼股份”)与三峡电能能
源管理(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电能”)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签订
了《关于光伏及储能项目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各方拟在光伏
项目及储能项目等领域展开合作。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峡电能能源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莹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468 号 CFD 时代财富中心 27 层 1-8 室
  经营范围:配售电系统投资建设、设计及运营管理;对电力、燃气行业的投
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服务;承装(修、试)
电力设备设施;电力销售及服务;电动车充电服务;电力系统设备带电清洗服务;
集供电、供热、供气、供水业务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
务调查);建筑劳务分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电
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总承包;电力系统实时云检测、云维护;电力节能监测技术、
电力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能源互联网技术、分布式能源储能技术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开发、设备安装
与维护;电力智能设备销售、安装、检测与维护;电力智能机器人销售、安装与
维护;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
  三峡电能能源管理(湖北)有限公司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智慧
综合能源和新能源业务重要发展平台,是三峡集团为响应国家电力能源需求侧改
革,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提高用户能源利用效率而做出的重大举措。三峡电能
秉承“让能源利用更简单”的服务宗旨,基于物联网、云平台技术,搭建智慧能
源运营平台和线下专业服务团队,结合先进的能源管理理念,通过在线监测、实
时传输、智能分析,为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一体化能源解决方案和定制化能源管
理服务,在城市综合能源及新能源业务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峡电能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三峡电能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湖北省宜昌市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属于公司经营业务类合作框架合同,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要求,已
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核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充分利用三峡电能及骆驼股份双方的资源优势,力争在 2025 年前共同完成
不低于 150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及不低于 1GWh 储能项目。
  (二)合作内容
  在“十四五”期间共同合作,三峡电能分阶段为骆驼股份全国范围内子公司
安装不低于 15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及配套不低于 100MWh 储能设施,同时三
峡电能力争在该期间在湖北省内投资 900MWh 储能项目,骆驼股份为三峡电能提
供合作范围内的储能总包服务。
  为防范电量反送风险,原则上光伏项目及储能项目合计供电量不高于项目所
在公司实际用电量的 80%。若前述合计供电量高于 80%,则适当调整储能项目容
量。
  (三)定价内容
的电量为基础,按同期的国家电网工业用电价格下浮一定比例为计价依据支付电
费,具体以双方购售电协议为准。在光伏项目运营寿命期内,若国家对于电费定
价较光伏项目并网后的基础电价上浮超过一定比例时,双方应重新协商确定计价
依据。同时,该光伏项目带来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均归骆驼股
份所有。
可共同分享该项目所产生的因电价峰谷差额带来的节能收益,各储能项目产生的
节能收益,以具体储能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在湖北省内投资的集中式、分布式光伏配套的储能及用户侧的储能项目提供总包
服务,该服务价格将以届时的市场行情为基础,具体价格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
定。
  (四)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承诺协助三峡电能根据合作内容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2)配合三峡电能在骆驼股份及其子公司范围内进行的项目实施工作,为
其工作提供便利;
  (3)负责制定储能项目的技术路线,确定技术方案,提供项目建设标准和
验收技术标准,并负责储能项目的工程建设,承诺制定的储能项目技术路线、技
术方案及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配合三峡电能在湖北省内共
同开发共享型储能项目;
  (4)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骆驼股份位于湖北省内的子公司分别与三峡电
能项目公司签署分布式光伏及储能项目合同;
  (5)承诺在同等条件下,骆驼股份控股的其他子公司进行综合能源改造工
作时,优先考虑与三峡电能合作;
  (6)在协议履行期内,若骆驼股份因生产经营需要发生项目所在建筑物拆
除、重建、出售的,骆驼股份应提前 3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三峡电能,双方可协
商在工厂内另行提供符合建设条件的同等面积场地另建,并签订拆除、建设、运
营成本相关协商协议解决。
  (1)承诺负责完成协议约定合作内容的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制定光伏项目技术路线、确定技术方案,提供项目建设标准和验
收技术标准,并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和生产经营,承诺制定的光伏项目技术路线、
技术方案及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并与骆驼股份的碳减排行
动方案保持一致;
  (3)承诺对于为骆驼股份投资建设的光伏项目带来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积
极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使上述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成为“核证自
愿减排量(CCER)”,并同意此减排量及其经济效益归骆驼股份所有;
  (4)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对于在湖北省内投资的各集中式光伏、分布式
光伏项目配套的储能及用户侧储能项目,三峡电能或其指定的项目公司应与骆驼
股份或其指定子公司签署储能项目合同,三峡电能力争在未来五年内投资实施配
套不低于 1GWh 储能项目;
  (5)承诺在同等条件下,投资的光储充项目和其他需要用到储能电池的项
目,优先与骆驼股份合作。
  (五)特殊约定
  在协议履行期内,若遇到国家拆迁或征用、征收情形的,骆驼股份应在征得
征收、征用或拆迁信息后的 3 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三峡电能,本项目光伏及储能资
产补偿款项、搬迁补偿费及赔偿权益归三峡电能享有,骆驼股份不承担因此产生
的赔偿责任。
  (六)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陈述被证明为不准确、不真实或具有误
导性;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和保证事项;
  (3)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是公司响应国家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公司利用光伏
发电不仅可以使用清洁能源,实现循环利用,促进企业节能减排,还能做到无噪
音、无辐射、无排放、无污染,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助力企业打造绿色低碳的
产业集群。同时,公司为三峡电能提供储能总包服务,是公司进军储能领域的关
键一步,将有效促进公司储能业务的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述,具体的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最终实际装机量具有不确定性及不及预期的可能性。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关于光伏及储能项目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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