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字【2021】第02066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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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HONGXI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字【2021】第 02066 号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
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沧州明珠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沧州明珠《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
包括核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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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沧州明珠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沧州明珠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沧州明珠增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杜丽艳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贾志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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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2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36,593股,每股面值为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48,799,985.96元,扣除发行费用
日到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3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喜验字[2016]第041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
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金额人民币264,899,985.96元、270,000,000.00元已于2016年11
月3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西环支行、沧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迎宾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
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锂电公司”)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于2016
年11月21日在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科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沧州西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
有限公司、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与沧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高新区科技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西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8年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已
按照要求注销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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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目的为用于年产10,500万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
目,截至2018年7月18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实际使用与承诺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及监事对明珠锂电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专项意
见,同意明珠锂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2,270,463.48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2,270,463.48元。上述事项预先投入资金金额经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16]第1197号)。同时长
江证券对明珠锂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
异议,并出具了《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置换情况具
体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元) 置换金额(元)
年产10,500万平方米湿法
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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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不超过26,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时间为2016
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1日。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内,
公司控股子公司明珠锂电公司使用了14,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了流动资
金,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2月15日前全部归还并存入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关
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告》详见2017年12
月19日《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2017-073号)。
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及监事对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专项意见,同时长江证券对明珠锂电公司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关于沧州明珠塑
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明珠锂电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专项意见》,明珠锂电公司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6月21日。在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明珠锂电公司使
用了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了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06月14日前
全部归还并存入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告》详见2018年06月21日《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8-036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累计收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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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附件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发布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
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88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3,333.5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3,333.54
变更用途募集资金总额: 0
其中: 2016年 19,012.44
变更用途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态日期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年产10,500万平 年产10,500万平
电池隔膜项目 电池隔膜项目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是否达到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率 2018年 2019 年 2020年 2021 年 1-9月
年产10,500万平方米湿法 达产后年均净利
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润10,250万元
注1:公司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2018年以来国内锂电池隔膜行业新增大量产能,同时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退坡调整,导致锂电池隔膜行
业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公司募投项目于2018年7月建成后产能未能得到完全释放,固定成本未能得到有效摊薄而有所亏损。随着公司断提升工艺、提高产
品收率和质量,加强公司内部管理降低成本,加大国内外客户开拓,隔膜产能不断释放,2020年亏损金额大幅度减少,2021年1-9月实现盈利8,549.87万元。
注2: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中包含了2017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3:公司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