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43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 6 号新洁能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8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刊登于《上 海 证 券 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111 新洁能 2021/1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出席人身
份证原件;
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1)、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原件。
年 11 月 3 日下午 15:30 前送达,书面信函或邮件登记需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
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 1、2 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书面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书面信函
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3 日(9:00-16:00)。
(三)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 6 号新洁能公司主楼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件到场。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 6 号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慧玲
联系电话:0510-85618058-8101
电子邮箱:Info@ncepower.com
邮编:214028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授权委托书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