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
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购置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设立子公司购买资产有利于吸引当地优质人才,提升公司综合竞争
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拟购买房产的价
格为参考标的房产所在地区周边房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
定,价格公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
司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安排,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新增担保额度的对
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志强、白劭翔、邹友思
日期: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