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 广东骏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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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引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刘剑华、钟兵新、沈友
                         日期:2021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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