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股份: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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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
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翔先生召集和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区受灾严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防汛救灾形式十分严峻。
公司高度关注汛情进展,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以实际行动履行社
会责任,为支援灾区抗洪救灾,帮助灾区人民早日渡过难关,公司拟捐赠总额
共计现金人民币 500 万元,其中 300 万元捐赠给临汾市的灾后重建工作,100 万
元捐赠给洪洞县的灾后重建工作,100 万元捐赠给翼城县的灾后重建工作。
  为保证公司捐赠事宜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办
理本次捐赠的各有关事项。
  表决情况: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
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表决情况: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于 2021 年 5 月
   表决情况: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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