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
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
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发行方案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
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根据
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可转换
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
专项存储和使用。相关项目实施主体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署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毛道维          张强           邹燕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帝欧家居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