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 关于与欧姆龙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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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8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欧姆龙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造服务”领域在锂电、氢能、食品及服务行业开展市场、项目、技术、产品等方
面全面战略合作;
后续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
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影响。若未来随着本战略合作备忘录具体合作业务内容的开展实施,将对公
司今后年度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四、风险提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基本情况
  (一)备忘录签订的基本情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 与
欧姆龙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MRON”)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
作备忘录》,双方拟围绕“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服务”领域在锂电、
氢能、食品及服务行业开展市场、项目、技术、产品等方面全面战略合作并共同
探讨深层次合作的可能性。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欧姆龙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53312P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都路 253 号 4 号楼第 4 层 B1-1 部位
  成立时间:1996年5月27日
  法定代表人:OBA GOSHI(大场合志)
  注册资本:680万美元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产品、工业机器人及其零部件、电机电器设备及其零
件、仪器仪表及其零件、控制系统设备及其零件、配套外围设备零件的批发、佣
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系统集成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工业自动化产品、
工业机器人及其零部件、以及其他欧姆龙集团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培训、维修
服务和售后服务,工业自动化产品、工业机器人及零部件配套系统软件专业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业自动化产品、工业机器人
及其零部件、电机电器设备及其零件、仪器仪表及其零件、控制系统设备及其零
件、配套外围设备零件的保税和非保税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区内简单性商业
加工。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领域
领域的相关设备研发;4、食品行业的固定机器人系统集成;5、服务行业智能餐
厅的共同研发。
  (二) 合作方式
  在上述合作领域内,双方同意在市场、项目、技术、产品等方面开展全面战
略合作并共同探讨开展更深层次合作的可能性。
就锂电行业应用需求进行挖掘,依靠双方优势协同应对;
系统集成商;赛摩智能以等同原则,优先选择OMRON作为锂电、食品、服务行业
设备的相关控制系统或元器件的供应商;
成项目,合作内容包含技术方案、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服务等方面;
作伙伴关系的最优惠特殊价格支持,该优惠价格的实施可以是通过直接销售或通
过授权的渠道销售,由双方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协商确定;
容和总结合作成果。双方将定期举行交流活动,利用双方的销售网络拓展市场,
向对方提供包括样本手册、产品和先进技术讲解与培训、样品样机、测试平台、
客户服务体系等资源和有利条件,最大限度提供支持、努力创造共赢;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备忘录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前期在风
电、光伏等行业提供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同时基于公司在自动化产线集成优势,
如后续双方合作进展顺利,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食品及服务行业领域的
发展,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双方的
长远发展规划。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暂不涉及具体合作项目及金额,不存在关联交
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如双方协商签订针对具体项目的
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
立性。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后续双方能否达成正式协
议并真正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且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规划内容的可能性。框架协议中提及的内容不代表
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公司与徐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华
                                         后续各方已签署《股份转让
    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与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日完成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
上股东和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也未知悉除已披露外的股份减持
计划。若未来拟实施新的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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