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046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等相关文件。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等部分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
内容进行了部分修订:
修订前:
“第一类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工龄 10 年以上且对公司具有一定历史贡献的人
员,为激励广大员工发挥“主人翁”精神而设置,相对第二类激励对象等待期相
-1-
对较短、归属安排有所放宽,侧重激励效果与绑定效果的平衡。
第二类激励对象主要为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关键驱动作用且绩效表现优秀或
具备较大潜力的核心人员,对此类激励对象设置了较长的等待期、更加具有挑战
性的归属安排,目的是希望上述关键岗位的人员能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在公司中持
续发挥重要作用,引领公司业绩持续快速增长。”
修订后:
“第一类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工龄 10 年以上且对公司具有一定历史贡献的人
员,纳入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是希望激励广大员工发挥“主人翁”精神。
第二类激励对象主要为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关键驱动作用且绩效表现优秀或
具备较大潜力的核心人员,纳入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是希望上述关键岗位的人员
能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在公司中持续发挥重要作用,引领公司业绩持续快速增长。”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内容进行了部分修订:
修订前:
公司对首次授予的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第一类激励对象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2-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属条件”里针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内容进行了部分修订:
修订前:
公司对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考核安排,具体如下:
第一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第二
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以 2020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假设每个考核
年度的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A,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对象
营业收入增长率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各考核 A≥Am 100%
年度实际考核指标完成值(A) An≤A<Am 80%+(A-An)/(Am-An)*20%
-3-
第一类激励对象
营业收入增长率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A<An 0
第二类激励对象
营业收入增长率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各考核
An≤A<Am 80%+(A-An)/(Am-An)*20%
年度实际考核指标完成值(A)
A<An 0
修订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0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
长率,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假设每
个考核年度的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A,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
营业收入增长率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4-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各考核
An≤A<Am 80%+(A-An)/(Am-An)*20%
年度实际考核指标完成值(A)
A<An 0
及确定方法”和“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内容进行
了部分修订:
(1)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修订前:
“有效期分别为:第一类激励对象有效期为 12 个月、24 个月;第二类激
励对象有效期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
期归属日的期限);”
修订后:
“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
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2)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修订前: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设公司 2021 年 11 月初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和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
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票的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修订后: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设公司 2021 年 11 月初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和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
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票的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5-
(二)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和《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
针对上述修订内容,同步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
要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涉及的相关部分一并
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等相关
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