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1-12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山西
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治中院”)邮寄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1晋04民初150号]和《结案通知书》[2021晋04执保29号],因公司与山西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治君汇华府支行(以下简称“山西银行”)存在纠纷,公司名下的部分
银行账户及公司持有的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山西银行
已达成和解,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其他资产的解除冻结手续已
在办理中,具体如下:
一、银行账户及相关资产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情况
根据长治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结案通知书》及公司查询,公司共有
司持有的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亦被冻结。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山西银行达成和解,山西银行已向长治中院申请
依法解除对公司上述银行账户和相关资产的冻结。公司于同日通过银行系统查询,
公司被冻结的4个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此外,公司持有的山西银行股权解除
冻结手续已在办理中。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生产运营造成重要不利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经营稳健,
亦未受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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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