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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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10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5 日 16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5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        √
     分条款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富裕规划之(ESOP)      √
     员工持股计划纲领(2021-2023)
 上述 1-2 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 2 已经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刊载于《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
                                  、《中国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
 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
 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6   广汇能源         2021/11/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
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代理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11 月 3 日北京时间 10:00-18: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
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
戳日不晚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 18:00 时)
                             。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
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
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富裕规划
     (2021-2023)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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