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
过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吴壬华先生、实际控制人毛丽萍女士以及一致行动人永丰县奇
斯科技有限公司、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1 号),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714,52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股东吴壬华先生、实际控制人毛丽萍女士以及一致行动人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
司、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出现被动稀
释超过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吴壬华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玫瑰花园*栋*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毛丽萍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玫瑰花园*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县工业园北区 (江西维莱营健
住所
高科技有限公司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县工业园北区 (江西维莱营健
住所
高科技有限公司内)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22 日
股票简称 欣锐科技 股票代码 300745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否□
人
股份种类(A 股、B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股等)
吴壬华(A 股) 0 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2.18%
毛丽萍(A 股) 0 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0.11%
永丰县奇斯科技有
限公司
永丰县鑫奇迪科技
有限公司
合 计 0 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2.8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可多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5,259,533 30.77% 35,259,533 28.59%
其中:无限售条件
吴壬华 8,814,883 7.69% 8,814,883 7.1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444,650 23.08% 26,444,650 21.24%
合计持有股份 1,725,419 1.51% 1,725,419 1.40%
其中:无限售条件
毛丽萍 56,355 0.05% 56,355 0.0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69,064 1.46% 1,669,064 1.35%
合计持有股份 5,536,764 4.83% 5,536,764 4.49%
永丰县奇斯
其中:无限售条件
科技有限公 5,536,764 4.83% 5,536,764 4.49%
股份
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 0- -
合计持有股份 3,478,304 3.04% 3,478,304 2.82%
永丰县鑫奇
其中:无限售条件
迪科技有限 3,478,304 3.04% 3,478,304 2.82%
股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 0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