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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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
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
断,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拓宽了公司融
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有助于公司更好的经营业务。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
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本次交易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
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建军              张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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