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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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天津瑞普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收购北京挑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经对公司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非关联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
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8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杭州中域
之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北京挑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的股
权的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
公司进一步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
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此,非关联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收购北京挑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蔡
辉益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马闯、周睿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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