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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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
公平、公正的原则,审阅了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文件,现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就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关于拟为间接参股公司浙
江氢能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次的担保对象浙江氢能资产状况良好,目前仍处于建设期,具有较好的业
务发展前景,公司按投资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鉴于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
联担保,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浙江氢能
提供担保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二十
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玉敏      辛茂荀      王宝英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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