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监事会
提交的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3日。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案》。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2 为特别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 1、3、4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应选独立董事(3)
选人的议案 人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
细填写并送达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理。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化学工业园崇福路 51 号
联系人:秦翠娥
联系电话:025-58392388 传真:025-58393199
邮政编码:210047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
股份股,兹委托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新瀚新材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
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应选独立董事(3)
选人的议案 人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
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标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 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股东不能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造
成的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