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路: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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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和 2021 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规定对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规定,2 名原激励对象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拟按照规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5,943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由于公司在 A 股限制性股票禁售期间实施了 2018 年度、
购价格已做相应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
少 45,943 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45,943 元。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
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债权
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联系人:谢丹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城东路 99 号 5 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95188
    传真:0755-86096378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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