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7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占公司总股本 44.78%;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87 号)核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266,667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为 210,800,000 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的 7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70,266,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共计 125,868,1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78%,
尚未解除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84,931,8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2%。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
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圳卓文尚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海宁海睿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吕敬波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下同)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山东中泰齐东信息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在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并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企业在 3 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通过其他方式减持
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企业违
反前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山东中泰齐东世华节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在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并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企业在 3 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通过其他方式减持
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企业违
反前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除(一)(二)(三)(四)(五)以外的其他股东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除上述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
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未对其进
行违规担保。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
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5,868,149 股,占公司总股本 44.78%。本次实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16,072,704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30%。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34 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名称 份总数 股份数量 市流通数量 备注
(股) (股) (股)
摩根创投(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浙江海宁毅瑞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桐乡市立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
理有限公司
山东中泰齐东信息产业发展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山东中泰齐东世华节能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杭州通元优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海宁海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宁
伙)
宁波通元优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青岛劲邦劲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松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宁波枫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卓文尚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
注 1:吕敬波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担任董事,根
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
注 2:股东林锋截至信息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6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注 3:股东应奔截至信息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2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210,800,000 75.00 -125,868,149 84,931,851 30.22
件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 70,266,667 25.00 +125,868,149 196,134,816 69.78
件流通股份
三、股份总数 281,066,667 100 - 281,066,667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二)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三)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