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1-089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鉴于药物研发的复杂性、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各阶段研究均具有
风险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湖北省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批件》和《湖
北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存在不能通过相关审批的可能性风险;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
方”)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与武汉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拟共同参与医疗机构制剂“糖宁通络片”项目的研究和开发,
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双赢的原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
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达成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以上合同的签署不需
要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市中医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1004416270364
法定代表人:张瑶
注册资本:2651.2 万元人民币
住所:武汉市汉口黎黄陂路 49 号
经营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
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武汉市中医医院始建于 1955 年,其前身为建于 1910 年的“万国
医院”,目前已经建设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
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由汉口院区、汉阳院区、台北院区、二桥院区
和中医药学基地组成,编制床位 1200 张。医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卫生
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国家中医药管
理局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湖北省三级优秀中医医院。
武汉市中医医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行)(局令第 20 号)的要求共同开发“糖宁通络片”,申请《湖北
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获得《湖北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
后,依据湖北省对医院制剂的管理制度,在甲方配制和使用。
(1)乙方派出技术人员在甲方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场所生产出三
批样品并检验合格,组织提供该产品申报资料和原始记录资料,由甲
方向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湖北省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批
件》;
(2)获得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研究批件后,由甲方按《医
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 20 号)的要求组织开
展相应的临床研究,临床研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上述临床研究结束后,如临床疗效确切,则甲方根据临床
研究结果,向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湖北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
批件》,申请本批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获得《湖北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后,由乙方负责提
供“糖宁通络片”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生产所需的材料,甲方
负责“糖宁通络片”在本医疗机构内的配制与使用。
(5)该项目按以上阶段目标依次执行,如阶段目标无法达成时,
则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不再追回已投入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退还
乙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的赔偿、补偿费
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 20 号)的相关要求及相关指南要
求进行。
第二条 合作双方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1)负责向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办理《湖北省医疗机构
制剂临床研究批件》和《湖北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
(2)医疗机构制剂文号归甲方所有,甲方对该医疗机构制剂享
有完全的处置权;
(3)获得注册批件后,甲方负责医疗机构制剂“糖宁通络片”
的配制和使用;
(4)甲方拥有该品种在湖北省内申请医疗机构制剂和调剂使用
的权利。
(1)负责提供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批件申报所需的研究资料
和相关经费,授权甲方无偿使用糖宁通络片相关知识产权;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申报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批件研究资
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承担相应所有责任;
(3)承担申报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所需的费用。获得临床研
究批件后,为甲方开展临床研究提供药品和经费支持,具体事宜双方
另行签署协议。
(4)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派技术人员到甲方生
产现场指导甲方制备糖宁通络片样品和三批申报生产样品。
(5)负责向甲方提供制剂配制所需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
生产所需的材料,所提供各类材料的总成本须在一个经双方书面认同
的合理范围内。
(6)制剂申报成功后,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在湖北省内调剂使
用工作,具体事项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双方确定:
合法定质量标准。直接接触制剂的包装材料必须从持有药品包装注册
证的企业购入符合药用标准,乙方按其法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
交付甲方,同时提交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检验
报告书、发票复印件等。
申报工作。
成本和检验费用等数据,以供甲方进行成本核算。
甲方配制为成品,在成品销售完成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相应发票
支付乙方原辅料、包装材料等生产所需材料的费用。
第四条 乙方应确保本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
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本项目技术侵权,由乙方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并为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
定。
第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理解糖宁通络片目前在研究开发
中存在的风险,如在临床研究中发生的与研究相关的不良事件,乙方
应配合甲方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受试者的安全,由此而发生的治疗费及
相关补偿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作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
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及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别申请的各种研究基金,获得的经费不计入本合同约定的经费中。
献度为依据,由双方友好协商署名顺序。
如处方优化、有效物质筛选等,由双方共有;在新发现的临床适应症
范围内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如处方优化、有效物质筛选等,根据实际
研究情况,由发现的一方所有。
第八条 合作双方确定,研究开发和申报所需经费由乙方承担。
以下付款条款是申请《湖北省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批件》所需
相关费用。获得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研究批件后的临床研究所
需费用,与临床研究结束后向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湖北省医
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所需费用,将根据阶段进度进行支付,具体支
付方式和时间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产前,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壹拾万圆整(¥100,000.00 元)用于样
品生产费用。但委托第三方生产,乙方将不支付此笔费用给甲方,第
三方委托生产费用由乙方负责。
支付甲方人民币壹拾万圆整(¥100,000.00 元)用于申报费用。
需的预算款项。如在研发过程实际开支超出上述款项,则乙方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按实际支出金额支付相关款项;如上述款项超出实际开
支,则甲方需退还乙方超出的部分。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糖宁通络”是公司基于贵州苗药开发的医疗机构制剂,已按《医
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 20 号)的要求,完成
临床前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成药性。经过临床实践和观察证实,
“糖
宁通络”对Ⅱ型糖尿病患者具有良好的疗效,目前已经获得贵州省、
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
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广东省中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
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申报医疗机构制剂。
本次公司与武汉市中医医院签订合同,将进一步扩大“糖宁通络”
适用的医疗机构范围,有利于“糖宁通络”在湖北的宣传、学术、推
广工作,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
能力,对公司的战略布局起到积极作用。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