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终止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是公司经过充分考虑市场环
境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