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1-073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49,25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额66,670,000股的73.872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
份49,2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66,670,000股的73.871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总共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额66,670,000股的0.0008%。
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合规性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表
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意见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 (股)
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49,250,000 99.9990% 2,050,000 99.9756%
反对 500 0.0010% 500 0.0244%
弃权 0 0% 0 0%
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候选人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获得选举票 获得选举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 (股)
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林正华 49,250,000 99.9990% 2,050,000 99.9756%
陈丽钦 49,250,000 99.9990% 2,050,000 99.9756%
林正雄 49,250,000 99.9990% 2,050,000 99.9756%
沈群宾 49,250,000 99.9990% 2,050,000 99.9756%
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候选人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获得选举票 获得选举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 (股)
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陈工 49,250,000 99.9990% 2,050,000 99.9756%
傅元略 49,250,000 99.9990% 2,050,000 99.9756%
陈菡 49,250,000 99.9990% 2,050,000 99.9756%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候选人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获得选举票 获得选举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 (股)
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黄福生 49,250,000 99.9990% 2,050,000 99.9756%
施相江 49,250,000 99.9990% 2,050,000 99.97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浩律师、黄三元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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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