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1-045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召开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5103 公司会议
室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海飞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2 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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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946,108,5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0729%。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21,237,18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7648%。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967,123,50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858,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0373%;反对 2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966,704,81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440,1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233%;反对 25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2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江华、李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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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泰黄金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