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1-07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福州顺泰地产有
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7209 亿元
? 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10.2709 亿元(含本次)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福建”)、福
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顺泰”
)以及福建汉诚装饰设
计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
下简称“湖南华融”
)签署债权转让、抵押及保证等相关协议,由福
建汉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湖南华融转让对名城福建的债权,债
权转让后名城福建、福州顺泰作为共同债务人,与湖南华融签署《主
债权协议》,承担人民币 2.7209 亿元的还款义务,还款期限为 36 个
月。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福州顺泰以持有的办公
商业现房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名城福建和福州顺泰作
为出质人,以保证金账户资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意为
本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
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2021 年 5 月 28 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时公
告 2021-025、2021-028 和 2021-045)。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上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
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所融资
金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二、 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代表人为俞凯,注册资本:17 亿元,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1,593,018.28 1,514,559.32
负债总额 1,110,882.38 1,037,974.16
净资产 482,135.90 476,585.16
营业收入 133,615.96 65,792.60
净利润 137,622.34 (5,956.87)
(2)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人为冷文斌,注册资本:4.6 亿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1)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194,841.00 196,083.28
负债总额 144,144.03 145,427.32
净资产 50,696.98 50,655.96
营业收入 2,097.58 936.91
净利润 774.11 (41.02)
(2)福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持有福州顺泰地产有
限公司 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福建、福州顺泰以及福建汉诚装饰设
计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华融签署债权转让、抵押及保证等相关协议,
由福建汉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湖南华融转让对名城福建的债
权,债权转让后名城福建、福州顺泰作为共同债务人,与湖南华融签
署《主债权协议》,承担人民币 2.7209 亿元的还款义务,还款期限为
押人,与湖南华融签署《抵押协议》,以其持有的办公商业现房及对
应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名城福建和福州顺泰作为出质人,与
湖南华融签署《保证金质押协议》,以保证金账户资金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作为保证人,与湖南华融签署《保证协议》,为本次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
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
人民币 10.270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2%。截止
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报备文件:
《债权转让协议》
、《主债权协议》
、《保证协议》
、《抵押协议》
、
《保证金质押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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